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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匯說:國慶長假,出游、在外消費的機會也大大增加,小匯就再來給大家講幾個真實銀行卡刷卡安全的案例故事,一起來看看和吸取下教訓,隨手科普,共同來捍衛我們的財產安全吧!
首先給大家分享幾個法院已經結案的真實案例,包括信用卡丟失被冒用,簽名筆跡鑒定不一致但持卡人還是要承擔一部分責任哦!以及短時間異地消費這種明顯偽卡消費的情況,持卡人也要承擔沒保護好密碼的責任!所以,一起來看看如何防范吧!
□信用卡被盜后遭冒用,損失是商家擔責,還是持卡人自負?
案情:康先生是中信銀行信用卡的持有人。2009年4月7日,康先生在飯店吃飯時丟了錢包,里面有身份證、涉案信用卡等。由于信用卡上沒有個人照片,也沒有設密碼,康先生一下子慌了神,立即撥打銀行客服電話辦理了停止支付手續,并且在20時16分向警方報警。可即便如此,還是被行竊者捷足先登。信用卡已在當日19時59分在百佳超市天娛廣場分店被盜刷了10538元。庭審中,根據法庭委托,鑒定機構對涉案消費交易的商戶存根即簽購單進行筆跡鑒定后發現,簽購單上的簽名不是康先生本人所為。
爭議:商戶的義務是比對簽購單與信用卡背面的簽名是否一致,現在信用卡丟了,無法確認背面簽名就是康先生本人所為,所以簽購單上的“假簽名”也可能與信用卡背面一致。換句話說,康先生也不能保證卡背后的簽名就是他本人的。商戶不是專業人士,無法鑒定筆跡真假。
裁判:10538元的損失,康先生自負30%,百佳超市負擔70%。
法官解讀:商家在顧客持信用卡消費時,負有對顧客身份、卡上內容及審驗簽購單簽名與卡背面預留簽名是否一致的義務。在信用卡被盜竊的情況下,卡無法找尋,持卡人無法提供背面預留簽名樣式的情況下,法院一般根據日常生活經驗進行判斷。在信用卡丟失前,康先生已多次使用該卡,倘若商戶的推理成立的話,那么在以往的慣常消費中,康先生將無法完成。所以,信用卡背面的預留簽名倘若不是康先生本人所為,等于是在自我設限,不符合常理。因此,推定兩者一致,并將康先生本身的簽名與涉案交易簽購單上簽名比對比較合理。結果證明百佳超市沒有盡到很好審查簽名的義務,應當負一定責任。同時,對于康先生本人,其沒有很好地保管自己的信用卡導致被偷盜和冒用,本身也存在過錯,因此要自負一定比例的責任。
核心提醒:大單消費留心眼,卡證存放要分離。商家審驗簽名不可馬虎,尤其對于大單消費,要多留心眼,注意核對顧客身份資料與信用卡上載明內容是否一致;持卡人在保存信用卡時,要做到卡與身份證分開保存,最好設置消費密碼等多重保障。
□存款不翼而飛,ATM機又驚現“竊錄器”,故意還是巧合?
案情:2008年8月11日,張先生在建行申領一張借記卡,并在卡內存入1萬元。同年9月13日17時59分12秒,張先生到建行金海花園支行的ATM機上取款100元后離開。令他沒有想到的是,短短30多秒,其銀行卡的賬戶信息和密碼全部被復制下來。事后,公安機關調取的錄像資料顯示,案發當日17時50分55秒左右,有兩名男子在金海花園的ATM機上安裝了不明物體,直到17時56分40秒左右安裝完畢。3分鐘后,張先生進行了取款行為。第二天,張先生的卡在民生銀行廣州分行的取款機上被分四次取款9800元,手續費16元,共損失9816元。同月16日,銀行致電張先生稱其賬戶交易不正常時,原告才發現其賬戶的款項已被取走。張先生遂向公安機關報案,并與銀行交涉。
爭議:張先生銀行卡被盜到底是屬于第三人偽造銀行卡盜取,還是其自己提取?銀行抗辯稱,安裝不明部件不代表能成功盜走銀行卡信息和密碼。
裁判:銀行賠償張先生9816元。
法官解讀:如果是因為銀行卡丟失,第三人持真實銀行卡前往盜取的,那么持卡人可能會承擔部分保管不善責任;但如果能證明是因為持卡人在銀行的ATM機上操作,被不明物體復制有關信息和密碼而使得卡內款項被盜的話,那么銀行就要對其ATM失去監管而承擔主要責任。因此,案件的關鍵是卡是否被他人復制而盜取。本案中,報警記錄、交易流水記錄、錄像資料及相關陳述之間,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,能確認卡被他人盜刷的事實。而銀行作為ATM機的提供者,對該交易工具的安全性具有保障義務,在本案中存在明顯過錯,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核心提醒:定期巡查很重要,不明物體細辨認。銀行要對ATM機、自助銀行及自助服務終端機等交易場所和工具進行經常性的巡查,設置必要的提醒和警示標語。持卡人在進行交易時,要注意觀察入卡口和密碼鍵盤,仔細觀察還是可以比較容易辨認出不明物體,發現后要及時報警。
□卡未離身,消費卻發生在異地,持卡人、銀行哪個更委屈?
案情:邱女士2006年向工商銀行萬通支行申領一張信用卡,消費方式是需要輸入密碼,信用額度為4萬元。2011年3月1日20時17分,邱女士在天河某美食沙龍刷卡消費,金額為632.4元。可就在當日21時28分,邱女士又收到工行95588的提醒短信,告知該信用卡在澳門有一筆84988.81元的POS機消費支出,7分鐘后再次收到短信,顯示在澳門的ATM機上取款3000港幣。收到信息后,邱女士立即撥打工行客服電話,要求掛失止付,并于次日向公安機關報案。3月2日,邱女士還向銀行填寫了《查詢申請書》及《非本人交易附加說明》。為了證明上述款項不是本人操作,邱女士出具了她的港澳通行證,顯示在案發當日即3月1日邱女士沒有進出香港、澳門。事后,工行也向法庭出示了該信用卡在澳門的消費發票、底單及信用卡和刷卡人的身份證復印件。證據顯示,一香港居民楊耀邦在某金行進行了消費,且信用卡的復印件明顯不同于邱女士所持信用卡。
爭議:信用卡章程規定: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,視為本人所為。銀行提出,POS機讀取了信用卡磁條信息且通過了密碼驗證,可視該消費為邱女士所為。邱女士認為,銀行系統存在缺陷。
裁判:損失由銀行與邱女士各負擔50%。
法官解讀:要使用信用卡消費、取現,兩個條件缺一不可:一是有合法有效的信用卡;二是正確有效的密碼。兩個同樣重要,銀行負有安全保障及謹慎審查信用卡的義務;持卡人負有謹慎保管密碼的義務。在一個半小時內,持卡人與信用卡在廣州,而消費則發生在澳門,這有別于正常消費。在無相反證據的情況下,可以確認在澳門發生的消費和取現使用的是偽造卡。工行作為發卡行接受了非法復制的銀行卡交易,未盡謹慎審查義務,應當對該過錯行為承擔責任。反觀持卡人邱女士,交易密碼是由持卡人自己設置、自己保管的,除非有證據證明是由于銀行原因導致密碼泄露,否則因密碼泄露導致損失風險應當由持卡人承擔。邱女士也存在沒有妥善保管密碼的過錯,也要承擔一定責任。
核心提醒:高危場所要注意,卡不離身是關鍵。記者也發現,邱女士在卡被偽造前曾多次進入澳門、香港。不良的消費習慣是導致銀行卡被復制或者密碼泄露的重要原因,比如在酒吧、KTV等較為復雜的地方消費,將卡交由服務員代為刷卡,或者在收銀臺輸入密碼時沒有遮擋的習慣等等。設置了消費短信提醒的持卡人,一旦覺察到銀行卡被盜刷時,應當立即就近前往ATM機或者商戶進行交易并保存單據。
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看五個常見的損害銀行卡安全的案例,這些案例都是近期比較常見的,但其實很多都是輕易可以識破的騙局,只要我們稍微留心,就能夠防范這些財產損失風險于未然!
案例一:遠程刷卡,銀行卡信息被復制
銀行卡明明就在自己手中,緣何自己的卡在外地被盜刷,在不少新聞報道中都能看到這樣的案例,而市民嚴先生早前也遇到過這樣蹊蹺的事。
對于自己的銀行卡等信息,嚴先生一直保管得非常好:銀行卡、身份證分開存放;手機內不保存銀行卡信息;不輕易使用第三方支付軟件等等。然而,在這種情況下,他的銀行卡還是被盜刷,而且刷卡地址顯示為自己從未去過的外省。
經過回想,嚴先生及發卡銀行工作人員分析,最有可能的原因是吃飯后買單,在座位上遠程刷卡付款導致。在此過程中,銀行卡離開自己視線范圍,導致卡內信息被復制。
●正確處理方法●
“首先,在外購物刷卡時,一定要保證銀行卡在自己視線范圍內,防止銀行卡信息被復制。”中國建設銀行星沙支行工作人員表示,普通的磁條卡很容易被復制信息。而目前大部分銀行已經換發復合卡,以IC芯片記錄賬戶信息,安全系數極高。“持普通磁條卡的市民可以到銀行換這種復合卡!”
案例二:手機、銀行卡及身份證被搶,銀行卡內余額被盜走
市民趙女士深夜回家,被人搶走手提包,包內有自己的身份證、手機以及銀行卡等物品。想到自己錢包只有兩、三百元現金,趙女士并沒有太在意,而等她第三天去補辦銀行卡時,才發現銀行卡被人通過某第三方支付平臺盜刷了5000多元。
“不管你有沒有開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,不法分子都可以從網上盜走你銀行卡里的錢。”農業銀行長沙縣支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如果常用手機號碼正好為銀行卡預留的手機號,而且銀行卡則是用隨身帶的身份證辦的,三者一起丟失就非常危險。“不法分子可通過手機號、身份證實名注冊購物網站賬號,并開通相應第三方支付賬戶及余額支付功能,從而通過網上盜走銀行卡內余額。”
●正確處理方法●
要想避免這樣事情發生,該工作人員表示最好設置手機開機密碼,并且不要將手機、身份證及銀行卡放在一起,連身份證號碼、銀行卡號碼也不要存在手機中。
如果手機被偷或丟失,最好立馬致電銀行以及第三方支付平臺凍結相關業務,再找手機運營商掛失手機號碼并補辦。還可以登陸第三方支付賬號,關閉無線支付業務。此外,三者一起丟失,還應該立即向公安機關和銀行掛失。
案例三:“專門網址”提升信用額度實為騙取動態密碼
8月25日9點,劉女士接到一個電話,自稱是光大銀行信用卡部的工作人員,稱能幫劉女士在網站上申請提升信用額度。
隨后,劉女士收到一條無號碼短信,上面附有申請網址。她點開網址,按照提示輸入自己的手機號碼,并收到短信,上面寫著6個數字,是光大銀行信用卡的動態密碼。
男子再次給劉女士打電話,要走了短信中的動態密碼,稱以便銀行進行審核。
當天上午10點26分,劉女士打電話到光大銀行核對,發現自己的光大銀行信用卡在網上被消費了1萬元。
●正確處理方法●
1、信用卡持卡人平時應注意保護個人信息不泄露。
2、應記住辦卡銀行的客服電話號碼。如不幸遇到信用卡被盜刷的情況,應馬上通過電話申請凍結信用卡和追款服務。同時,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。
3、信用卡是簽名消費的,為防止信用卡被盜刷,最好在信用卡背面設計一個特別的、不容易被仿冒的簽名。
4、多選擇對安全用卡有利的服務。為防止信用卡的風險,國內一些銀行也會采取許多措施。如,信用卡內發生的每一筆交易,都會在幾秒鐘內反映到客戶指定的手機上,從而使持卡人隨時了解信用卡賬戶的變化,一旦出現盜刷情況,持卡人也能夠及時掌握并解決。
案例四:手機內植入木馬屏蔽刷卡提示短信
8月12日,王女士在家上網,發現卡里的二萬多塊錢都沒了。
她馬上登陸網上銀行,查看交易明細,發現里面的錢被人分別在北京、深圳等地盜刷了。奇怪的是,以前自己用銀行卡消費或存取款都有短信提醒到手機上,現在卡里的錢被人家刷了,居然一條消費信息都沒收到。
于是王女士向婺城警方報了案。民警通過到銀行調取客戶交易明細單,看到王女士卡里的錢是通過多個第三方交易平臺轉走的。但是實際上,王女士和第三方交易平臺根本沒有發生任何交易買賣。
民警分析,類似此種情況,一般是犯罪分子以計算機手段在被害人的手機上植入木馬病毒,將被害人銀行卡中的錢轉入第三方交易平臺,并屏蔽消費提示短信。導致被害人銀行卡被刷也無法收到短信,致使被害人較遲發現財物被盜。
●正確處理方法●
1、下載手機軟件要通過安全可靠的應用市場,不明的軟件、廣告盡量不要點擊。
2、不登陸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垃圾網站。一旦發現自己手機里出現不明軟件,要第一時間予以刪除,如果無法刪除,可到手機商店通過ROOT權限刷機處理。
3、如被盜刷,應立即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。
案例五:購物網站訂單遭凍結銀行卡莫名少了近1萬
7月21日下午6點,婺城區某銀行職員陸女士收到一條短信,表示其購買的東西因系統升級導致訂單凍結,須2小時內打客服電話辦理人工退款。
陸女士沒有懷疑,撥打短信上提供的號碼。接電話的自稱是該購物網站的客服人員,她對陸女士的身份證號碼、消費所用的銀行卡號碼與預留手機號碼進行核實,并讓陸女士告訴其手機驗證碼。
驗證短信發過來后,陸女士看到這是一條購物網站扣錢的短信,起了疑心。她問客服:“為什么辦理退款還要支付錢?”對方稱,這是一個系統升級的虛擬賬戶,之后會將錢返還給客戶。這句話消除了陸女士的懷疑,陸女士沒多想就把驗證碼報給對方。陸陸續續,這個步驟共進行了4次。
6點30分,陸女士發現自己的賬戶已支付9895元,問對方:“我只買了65元的東西,為什么要支付這么多錢?”對方用各種利用推脫,最后直接掛斷電話,陸女士才知道自己已經被騙。
●正確處理方法●
1、網上購物的買家如遇到類似情況,應先查看自己的購買訂單是否正常。若有疑問再通過購物網站官方聯系工具聯系賣家核實訂單情況,切勿輕信不明短信內容,以免誤登釣魚網站遭受損失。
2、如不幸被騙,應立即到公安機關報案,并在警方陪同下快速到銀行辦理賬戶凍結手續,阻止犯罪嫌疑人轉賬、提款。
3、如能準確提供涉嫌詐騙的銀行卡號,可撥打涉嫌詐騙銀行卡所屬的銀行客服電話查詢該卡的開戶地點,并迅速到營業網點清查資金流向;如不能準確提供銀行卡號,可到銀行柜臺憑本人身份證和銀行卡查詢騙子的賬號。用電話撥打該詐騙賬號所屬銀行的客服電話,根據語音提示,輸入該詐騙賬號,然后重復輸錯5次密碼,使詐騙賬號被凍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