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指出,山西省已提前一年完成了“十三五”去產能目標任務。2020年是“十三五”去產能收官之年,各地、各部門要以有序引導60萬噸/年以下煤礦退出、“僵尸企業”出清為工作重點,積極穩妥推進化解煤炭過剩產能工作。
通知要求,各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化解煤炭過剩產能工作總負責,要統籌做好本地區去產能的組織實施、督促檢查等工作。各相關企業要按照“一礦一策”的原則編制礦井關閉實施方案,確保2020年10月底前關閉退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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